**大禹****公司(以下称“采购人”),根据《****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和《国有企业采购操作规范(2023 版)》的有关规定,对**大禹****公司2025年第二批水利信息化—软件开发服务采购(二次)进行询比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编号:****
1.2 项目名称:**大禹****公司2025年第二批水利信息化—软件开发服务采购(二次)
1.3 采购内容:软件开发服务(包括数字孪生平台、业务应用软件等,具体详见询比文件第五章采购明细)
1.4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1.5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服务期:签订合同后,根据采购人进度要求逐步交付,至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全部交付内容
1.7 质量标准:合格
1.8 质保期:3年,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软件迭代升级更新
1.9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剩余款项(具体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时为准)
1.10 最高限价:****000.00元(备注:最高限价为已包含税金等其他一切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二、意向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意向供应商依法成立,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近三年(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 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2.3 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4 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5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6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2.7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采购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意向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00:00至2025年12月27日00:00(**时间)。
3.2 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放在一个压缩包中):
(1)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联系人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须提供法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供应商文件领取情况表(需下载)
3.3.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
四、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9日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进行,供应商须将电子版响应文件 PDF 格式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纸质版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或邮寄(只接受顺丰快递)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注:投标人若选择邮寄,代理机构不对该投标文件的密封及保密性负责。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5年12月29日9时00分。
6.2 开标地点:**省**市**区农林街40号5层。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智慧采购平台(www.****.com)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八、其他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采购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投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九、中标服务费的收取
9.1关于**一****公司发布的“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自2025年4月10日起,对通过平台中标的供应商收取中标服务费,本次采购收取中标服务费,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采购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账户名称:
**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示例:****)。
9.2.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采编号。
(示例:**一****公司****)
9.3 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 200 元/次收取 |
| 50 万元(含)至 100 万元 |
按 500 元/次收取 |
| 100 万元(含)至 500 万元 |
按 2000 元/次收取 |
| 500 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 0.1%收取 |
9.4 其他说明:
(一)如中标供应商未按要求及时缴纳中标服务费,平台有权拒绝发布相关招采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
(二)中标供应商拒不缴纳中标服务费,与采购人私下直接签订采购合同的,平台有权拒绝承认其相关采购活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有权拒绝提供相关信息系统服务及查验查证服务。
十、联系方式
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马先生
电 话:137****0795
地 址:**省**市**区农林街40号5层
联 系 人:赵先生
电 话:0451-****9866
邮 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