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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2-23
| 项目名称 | 萃前废气治理措施提升项目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省**市**县连界镇兴欣钒厂区内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0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张杨 |
| 联系人 | 周玉海 | 联系电话 | 191****7820 |
| 项目投资(万元) | 100 | 环保投资(万元) | 10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2-21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在原有废气治理设施基础上新增加1套酸雾吸收塔,处理气量:L=10000m3/h(变频调节),包含两层喷淋,两层填料,一层高效丝网除雾器。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二氧化硫、硫酸雾采取1套现有酸雾吸收塔 1套**酸雾吸收塔措施后通过排气筒排放至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产废水 |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二氧化硫、酸雾洗涤废水采取****处理站 MVR蒸发结晶措施后通过全部回用酸雾吸收塔排放至零排放。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采取低噪声设备,同时风机、水泵等采取消声、减振措施 | ||
| 承诺:**** 张杨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张杨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