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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11月25日我局拟对门诊楼核医学工作场所退役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25日-2025年12月02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方式:电话:0539-****736电子信箱:****@126.com通讯地址:**县沂博路与北一环路交汇处华****服务中心三楼邮编:276400
建设地点详细地址:健康路17号门诊楼西北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名称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 1 | 门诊楼核医学工作场所退役项目 | **博****公司 | 2025-11-25 00:00:00 | 2025-12-01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