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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要求,经审查,2025年11月13日我局拟对******公司卫生材料及卫生用品一体化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19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联系方式:电话:0539-****558通讯地址:**县白马河路11****中心A6611)邮编:276100
建设地点详细地址:****开发区金泉**段路西(**县卫生用品产业园A5#地块)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环评单位名称 | 公示开始时间 | 公示结束时间 |
| 1 | ******公司卫生材料及卫生用品一体化项目 | ******公司 | 2025-11-13 00:00:00 | 2025-11-19 00: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