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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现将**至**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至**天然气输气管道工程
项目地点:工程起点位于**市**县**镇,止于**市**双石铺镇十里店村,管线自东向西途经**县**镇及玉皇庙镇,**留凤关镇及双石铺镇。
建设单位:****
通讯地址:**省**市经开区A1区
联系人:黎工
联系电话:180****0522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说明事项
公示期20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3日起至2026年1月22日止。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