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介绍
丁庄村**地块位于**省**市**区丁庄村南侧、驼峰路东侧,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9.43238°,北纬:39.81487°,总占地面积10846.30㎡(合1.0846公顷)。调查地块**丁庄村,西至驼峰路,南至陆庄村,北至丁庄村;根据********规划局出具的《关于开展丁庄村**地块土壤污染调查初步意见的函》及**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本次调查地块拟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
调查地块历史上主要以农用地为主,种植果树、玉米、小麦、蔬菜等,地块内建设三座住宅、一座集装箱和一座蔬菜大棚,历史上未进行过任何工业企业活动;截至现场踏勘,调查地块主要为耕地,地块北侧为果园、闲置住宅,地块中侧为水泥道路,地块东侧为闲置集装箱,东南侧为闲置住宅和闲置大棚,地块内土壤未发现扰动情形。
2、污染识别结论
通过对地块及周边历史情况进行分析,调查地块内重点关注农田种植、果树种植及大棚蔬菜种植、道路修建过程可能对调查地块产生潜在污染影响,重点关注特征因子为有机农药类(六六六、滴滴涕、阿特拉津、乐果)、重金属(镉、镍、砷、铜、铅、汞)、氨氮、石油烃(C10-C40)。
3、调查点位布设和样品采集
本次调查在地块内采用随机布点法共布设6个土壤采样点(T01-T06),三个地下水采样点位(W1-W3),其中T02与W1为水土复合点位、T03与W2为水土复合点位、T06与W3为水土复合点位,本次调查共采集14组土壤样品(含2组平行样),共采集4组地下水样品(含1组平行样)。
4、检测结果
根据检测报告分析结果,地块土壤样品中重金属除六价铬外、氨氮均有检出,石油烃(C10-C40)、VOCS、SVOCS、六六六、滴滴涕、乐果、阿特拉津均未检出;地块pH中性偏碱性;总体均未超出《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及《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DB13/T5216-2022)中第一类用地筛选值,符合文化用地的要求;根据检测报告分析结果,地块地下水样品中除氟化物外,其他检出污染物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标准限值要求;本地块地下水中氟化物超出Ⅲ类水质标准限值的主要因素可能受区域水文地质环境影响,地下水中其他检出因子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限值,目前调查地块所在区域内浅层地下水未来规划中不涉及开发利用,无直接暴露途径,不会对人体健康造成直接危害。
5、调查结论
经初步采样分析,丁庄村**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其符合一类用地要求,地块可以作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文化用地安全开发利用;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到该阶段(技术路线第二阶段)结束。
6、建议
(1)本地块地下水因常规指标氟化物超过了《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质标准限值,因此,不能直接作为饮用水饮用。
(2)在后续开发过程中,一旦发现潜在污染源或地下隐蔽设施,存在环境污染风险时,应及时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必要时应继续开展相应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3)建议调查地块在后期闲置建筑拆除过程中,施工方应加强场地环境管理,防止拆除过程中对场地造成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