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12月23日拟对****年产2.3万吨PVC透明软门帘、软玻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科。
电话和传真:0373-****573 通讯地址:**市人民东路甲2号(邮编4530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1 | **** | 年产2.3万吨PVC透明软门帘、软玻璃建设项目 | **市****开发区南区亢村镇薄口路东纬三**侧 | **市****公司 | 项目总投资22600万元,利用现有厂房并**厂房进行生产,建设年产2.3万吨PVC透明软门帘、软玻璃建设项目。 | 2.废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碱液喷淋塔废水经调整pH后和冷却水排水经厂区总排口通过管网排入**县****公司进一步处理。 3.噪声: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加消声器等降噪措施。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妥善处置。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