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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1日后收取的保证金)
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确保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2021年版)》的规定,我中心对2017年9月1日后收取的投标保证金即新系统保证金进行梳理统计。截至2025年12月22日仍有部分应退未退****中心保证金账户上。为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保证金使用效率,减轻企业负担,现对各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发出通知,并请相互转告,尽快到**省****办理投标保证金清退手续。
特此通知
****
2025年12月23日
****第五次关于清退
投标文件费的通知
各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从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对入场交易项目的文件费代收代付。截至目前,仍有部分项目文件费(详见附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费台账”)因代理机构未录入账户划转信息、单位名称变更、划转账号无效、联系方****银行划转失败。
为全面清退文件费,请未划转文件费的代理机构持办理联系函(原件)及划转项目清单于此通知发****中心办理文件费划转手续。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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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