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经开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帮扶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经开区区块漓湘中路16号三楼3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1-05 15:30(**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序号 | 品目分类 | 标的名称 | 规格型号(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金额(元) |
| 1 | 其他服务 | **经开区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专项帮扶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 1 | 项 | ****000 | ****000 |
详见磋商文件。
(1)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代表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
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4)提供2024****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从每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则可以再上一年度的上述资料为准,从每年的5月1日开始至12月31日,供应商应当提供上一年度上述资料)
(5****财政局《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10号)文件精神,供应商凭《****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响****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文件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注:
①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未实行登记制度改革的证件在有效期内的继续有效使用。
②基本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5年09月至2025年11月。
无。
1、招采备案编号:CSJKQXESXM-****126(本编号用于招标代理机构办理项目备案及资料归档)。
2、监管部门:****财政金融局
联系电话:0731-****0090
| 一、采购人信息 |
| 采购单位:**** |
| 联系人:柳清明 |
| 电 话:0731-****0024 |
| 地 址:****开发区三一路2号 |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 代理机构:**** |
| 联系人:杨鹏(项目负责人)、张丹、谢露 |
| 电 话:0731-****7117 |
| 地 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经开区区块漓湘中路16号三楼3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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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12 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