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傅集镇李店村养殖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傅集镇李店村养殖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1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2025年度**傅集镇李店村养殖项目(二次) | **** | **省**市**县十八里镇凡家村 58 号 | ****000.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投标范围 | 工期 | 质量要求 | |
| 1 | 2025年度**傅集镇李店村养殖项目(二次) | 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磋商文件所含全部内容 | 30日历天(包含养殖配套设备安装调试并达到正常生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郎宗营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陈建、蔡要武、徐静;
四、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的标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费金额:287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24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根据汴公管办(2020)13号文规定,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线上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质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若质疑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或者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质疑人可在规定时间内以线上形式向该项目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市公共**交易信息****政府采购项目质疑、投诉文本格式及要求)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焦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98
地 址:**傅集镇十字街路西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封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89
地 址:**市宋城路78号广电大厦602
3.项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封女士
联系电话:0371-****2289
4.监督单位:****采购办
联系电话:0371-****6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