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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5********2747640 | 建设单位法人:刘伟 |
| 李小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市**区**大道799号页岩气项目部 |
| **105H井钻探工程(分期验收:**105H井钻井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寿保镇大坡村11组 |
| 经度:103.****48145 纬度: 29.****97167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16 |
| 乐市环审犍字〔2023〕0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0000 |
| 249.5 | 运营单位名称:****(页岩气项目部) |
| 915********2747640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浩力****公司 |
| 915********5898656 | 验收监测单位:**锡水****公司 |
| ****0100MA6C7LFA1Y | 竣工时间:2025-07-31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h-eia.com/show_news.php?newsid=974 sid=12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3口井(**105H井、**105-1井、**105-2井),所有单井设计井深均为4000m(斜深),井型均为水平井,水平段长度1700m, | 实际建设情况:完钻1口井(**105H井),井深为4200m,井型为水平井,水平段长度1700m, |
| 分期建设,先期布置一口预探井**105H井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导管段采用**钻井,一开、二开井段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三开采用油基泥浆钻井,采用套管射孔完井+泵送桥塞分段压裂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导管段采用**钻井,一开、二开井段采用水基钻井液钻井,三开采用油基泥浆钻井,采用套管射孔完井+泵送桥塞分段压裂工艺。 |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井过程废水循环利用,完钻废水暂存于污水罐用于后续压裂液配制;压裂返排液重叠水罐内暂存,循环使用,多余部分全部外运优先用于周边平台利用,无法利用的剩余部交具有资质及处理能力单位处置。生活污水收集后由环保厕所自带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最终剩余部分由罐****处理厂处理。试采阶段气田水优先用于区块内其余井场配制压裂液,剩余部分交具有资质及处理能力单位处置。 实施套管保护,加强管理,防止泥浆进入土壤和地下水;落实污染物“不落地”处理措施,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开工前对各防渗分区防渗层进行检修。 优先使用网电作为能源,测试放喷废气引至放喷池点 火燃烧,水套加热炉、导热油锅炉废气经自带 8m 高排气筒排放。 钻井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周围居民告知、协调和沟通工作。 钻井阶段剩余油基钻井液转运至周边其他开发平台用于配制油基钻井液;钻井阶段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分 类收集,****砖厂或其他具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油基钻井岩屑收集后交具有资质及处理能力单位无害化处置;废油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包装材料由生产单位回收。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废水回用于压裂液调配生产用水,钻井过程无废水外排。储层改造完成后压裂返排液经收集后运至金石103平台、金页20HF井回用,不能回用的****处理厂处理。施工期间生活污水经过三级沉淀过滤,用于配泥浆、胶液和洗井,全部回用未外排。 本次验收不包含试采工程。 施工期间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方井及钻井基础区域、泥浆循环系统区域、设备区域、泥浆储备罐区、放喷池、积液池、油水罐区、井场隔油池、发电房基础、清洁化操作平台、危废暂存间等进行了重点防渗;其他区区域采取了一般防渗。 导管段(0-51m)**钻井液钻井,井段及时采取采用套管和水泥固井防止地下水污染,并做好及时堵漏准备,防止钻井泥浆漏失进入地下水。 项目采用网电供电,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备用使用,使用时间短,排放量小,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测试放喷、事故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坑后点火燃烧处理。 本次验收不包含试采工程。 项目采用网电供电,项目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备用使用,使用时间短,排放量小,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测试放喷、事故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坑后点火燃烧处理。 水基钻井岩屑送******砖厂综合利用;油基岩屑交由**华洁危险****公司处置;废油用于配制油基泥浆。生活区和井场旁均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按当地环卫部门相关要求统一妥善处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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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钻井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做好周围居民告知、协调和沟通工作。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项目采用网电供电,项目柴油发电机仅在停电时备用使用,使用时间短,排放量小,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测试放喷、事故放喷废气经专用放喷管线引至放喷坑后点火燃烧处理 | 施工单位提供的厂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
| 1 | 实施套管保护,加强管理,防止泥浆进入土壤和地下水;落实污染物“不落地”处理措施,实施分区防渗措施,开工前对各防渗分区防渗层进行检修。 | 施工期间采取了分区防渗措施,方井及钻井基础区域、泥浆循环系统区域、设备区域、泥浆储备罐区、放喷池、积液池、油水罐区、井场隔油池、发电房基础、清洁化操作平台、危废暂存间等进行了重点防渗;其他区区域采取了一般防渗。 导管段(0-51m)**钻井液钻井,井段及时采取采用套管和水泥固井防止地下水污染,并做好及时堵漏准备,防止钻井泥浆漏失进入地下水。 |
| 1 | 钻井阶段剩余油基钻井液转运至周边其他开发平台用于配制油基钻井液;钻井阶段产生的水基钻井岩屑分 类收集,****砖厂或其他具有处置能力单位处置;油基钻井岩屑收集后交具有资质及处理能力单位无害化处置;废油交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包装材料由生产单位回收。 | 水基钻井岩屑送******砖厂综合利用;油基岩屑交由**华洁危险****公司处置;废油用于配制油基泥浆。生活区和井场旁均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箱,按当地环卫部门相关要求统一妥善处置。 |
| 1 | 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剥离并在表土堆场中集中暂存,用于施工结束后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耕地恢复其耕种功能。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地方规定对工程临时占 地进行补偿;对放喷池进行拆除,并进行迹地恢复。后期若不再使用,则对积液池等进行拆除回填覆土及生态恢复。 对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里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满足居民正常耕种要求。 | 设置有表土堆场用于表土堆存,场地四周设置有截排水沟,防喷管线出口设置有放喷池,施工期间未发生砍伐野外植被等情况。 本项目进场道路、井口、井场、应急池、放喷池及集酸池留作后续工程使用。 |
| 1 | 落实井控措施,加强井漏防范措施,配备应急点火系统并设立管理系统,进入气层前和测试放喷时对居民临时疏散,制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 井场树立风向标,编制应急预案并进行培训和演练;进行环境风险管理,演练应急疏散,进行应急监测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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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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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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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占地范围内的表土剥离并在表土堆场中集中暂存,用于施工结束后土地复垦及生态恢复表层覆土;施工结束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生态恢复及土地复垦,耕地恢复其耕种功能。根据《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地方规定对工程临时占 地进行补偿;对放喷池进行拆除,并进行迹地恢复。后期若不再使用,则对积液池等进行拆除回填覆土及生态恢复。 对不再使用的临时占地进行复垦和植被恢复,应满足《土地复垦质里控制标准》(TD/T1036-2013)中规定的要求,满足居民正常耕种要求。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设置有表土堆场用于表土堆存,场地四周设置有截排水沟,防喷管线出口设置有放喷池,施工期间未发生砍伐野外植被等情况。 本项目进场道路、井口、井场、应急池、放喷池及集酸池留作后续工程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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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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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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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