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3绥沈线依牛堡子至新城子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服务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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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3绥沈线依牛堡子至**子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服务更正公告

撰写单位: **** 发布时间: 2025-12-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G203绥沈线依牛堡子至**子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评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5-12-16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中采购人由“****运输局”调整为“****”。 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3日15时2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政府采购网CA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CA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依据辽财采函〔2021〕363 号文件规定,供应商无需提交纸质响应文件。供应商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单独密封完好的以U盘介质形式存储且加密的备份文件(1份),同时提交“关于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的承诺函(单独密封)。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响应无效。 4.供应商须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及CA证书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确保能够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及自行报价。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自通知供应商解密时间起30分钟内); (2)因供应商原因或者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自通知供应商解密时起30分钟内)、上传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前)、上传响应报价(自通知供应商上传二次报价时间起30分钟内)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具体详见辽财采函[2021]363号文件相关通知。 6.请供应商线上领取文件时,在界面填写本项目授权委托人的联系方式、邮箱等信息,以确保采购文件变更时,能及时接受采购人、代理机构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请各供****省政府采购网关于本项目的更新动态,如果有更正公告请及时知悉。如项目有更正,供应商未能及时知悉更正信息导致投标响应出现问题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7.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8.在电子化开评标过程中出现的其他特殊情况及其他未尽事宜,按财政厅最新文件执行。 电子标服务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三好街108号
联系方式:024-****50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南街372****广场16层
联系方式:024-****45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金荣
电 话:024-****4554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3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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