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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23********234404R | 建设单位法人:李顺 |
| 李顺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 |
| **瓦埠镇合瓦路以西,镇区道路以东 |
| ****综合楼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08-医院;****防治院(所、站);妇幼保健院(所、站);急救中心(站)服务;采供血机构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服务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Q8423-Q8423-乡镇卫生院 |
| 建设地点: | **省**市** **瓦埠镇合瓦路以西,镇区道路以东 |
| 经度:116.922117 纬度: 32.331867 | ****机关:淮****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04-13 |
| 寿环评〔2021〕11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14********2713053001W |
| 2025-08-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800 |
| 17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23********234404R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913********817893M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0100MA8P8N9Q06 | 竣工时间:2023-05-15 |
| 2025-08-2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29 |
| 2025-11-2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2-1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hf-qyhj.cn/gongsi/301.html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卫生院总计占地面积6441.0m2,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为2922.83m2,除去合瓦路占用的部分外,实际用地面积为2543.04m2。扩建后合计门诊量约200人次/日,床位数100张。 | 实际建设情况:****卫生院总占地面积约为6441m2,主要建设有1栋门诊综合楼、1栋住院大楼及其附属设施等,卫生院主要为附近居民提供普通诊疗服务,不接诊及治疗传染病。项目现已投入运营,项目院区内现设置72张床位,目前可达到日门诊量约133人次,卫生院内配套的环保设施已调试完成。 |
| 与环评相比,实际门诊综合楼科室设置减少、床位数减少28张、实际门诊量减少约67人/d。卫生院门诊综合楼面积减小、布局变化、床位数和日均门诊量减少不会导致污染物排放种类和排放量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卫生院就诊,首先在挂号处挂号,****门诊部进行初步的诊断,对于需要进行身体检查与化验的人安排进行检查、化验。经检查化验了解病人的病情后再根据病人的病情对症治疗,对于无须住院的病人安排****医院,对于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的病人,由医师安排其进行住院治疗,直到康复出院。同时本项目根据需要开展日常院前急救业务,拥有3辆救护车,参加当地120急救医疗网,****中心和红十字急救网络,承担突发疾病、意外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作出反应,组织抢救队伍,快速转运和接收伤病员进行院内救治。 | 实际建设情况:****卫生院就诊,首先在挂号处挂号,****门诊部进行初步的诊断,对于需要进行身体检查与化验的人安排进行检查、化验。经检查化验了解病人的病情后再根据病人的病情对症治疗,对于无须住院的病人安排****医院,对于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的病人,由医师安排其进行住院治疗,直到康复出院。同时本项目根据需要开展日常院前急救业务,拥有3辆救护车,参加当地120急救医疗网,****中心和红十字急救网络,承担突发疾病、意外灾害、事故的现场急救,能在紧急情况下迅速作出反应,组织抢救队伍,快速转运和接收伤病员进行院内救治。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气:污水处理站产生的臭气经1套光氧催化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2)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卫生院****处理站处理后接管****处理厂处理,处理后尾水排至瓦埠湖。(3)噪声:项目营运期间,****卫生院内部的医疗设备产生的设备噪声和人员活动时产生的社会噪声等,合理布置产生噪声、振动设备的位置,根据噪声源的不同性质与特点,采取相应的隔声、减振等工程治理措施,确保边界声环境、振动环境质量达到相应功能区标准。(4)固废: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药物和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含汞紫外灯管、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废药物和药品、废含汞紫外灯管和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达标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污水处理站的恶臭主要来自于污水和污泥中有机物分解、发酵散发的化学物质,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上方设置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站****处理站内无组织排放,医院污水处理设施地埋并加盖密闭处理,周围绿化,****处理站四周喷洒除臭剂。(2)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院区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卫生院****处理站,处理后的混合废水通过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尾水进入瓦埠湖。(3)噪声:项****卫生院内各设备的运行,建设单位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措施,通过房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使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4)固废: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为院内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药物和药品,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含汞紫外灯管,日常生活办公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其中,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废药物和药品于院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原产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和****卫生院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与环评相比,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措施发生变化,排气筒高度降低。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由于卫生院排气筒高度未达到15m,参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7.4要求,排放速率标准值按7.3外推法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氨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697kg/h、硫化氢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047kg/h、臭气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限值≤284.44无量纲),结合排气筒废气检测结果,氨最大排放速率2.33×10-3kg/h,硫化氢最大排放速率2.28×10-3kg/h,臭气浓度最大排放值269(无量纲),满足排放限值要求。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场所,做好分区防渗,并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工作。 | 实际建设情况:****卫生院内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卫生院院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和事故应急池;一般防渗区包括综合楼和住院楼等区域。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1.1338 | 0 | 0 | 0 | 1.134 | 1.134 | |
| 0 | 2.1558 | 2.208 | 0 | 0 | 2.156 | 2.156 | |
| 0 | 0.0401 | 0.198 | 0 | 0 | 0.04 | 0.04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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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污水处理站 | ****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 |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院内****卫生院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接管进****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后尾水排入瓦埠湖。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本项目医疗****卫生院****处理站处理后满****处理厂接管限值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排放标准限值。 |
| 1 | 负压收集+1套光氧催化装置+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根8m高排气筒 | 根据环评及批复要求,本项目主要废气污染物为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硫化氢、氨和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 | 污水处理站恶臭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式,上方设置1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一体化装置,处理后的废气经一根8m高的排气筒排放。****处理站****处理站内无组织排放,周围绿化,****处理站四周喷洒除臭剂。 |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验收监测期间排气筒DA001出口氨最大排放浓度4.14mg/m3,最大排放速率2.33×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折半后排放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697kg/h)。 排气筒DA001出口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4mg/m3,最大排放速率2.24×10-3kg/h,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折半后排放限值要求(最高允许排放速率≤0.047kg/h)。 排气筒DA001出口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269(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折半后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最大排放浓度≤284.44(无量纲))。厂界无组织污染物氨最大排放浓度为0.48mg/m3、厂界无组织污染物硫化氢最大排放浓度为0.012mg/m3、厂界臭气浓度未检出,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氨排放浓度≤1.0mg/m3;硫化氢排放浓度≤0.03mg/m3;臭气浓度≤10(无量纲))。 |
| 1 | /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 设备安装时采用基础减振措施,通过房体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 | 根据监测结果表明,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55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49dB(A)。 |
| 1 |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医疗废物、废药物和药品、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含汞紫外灯管、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医疗废物、废药物和药品、废含汞紫外灯管和废活性炭收集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达标后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一般固体废物:卫生院内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日常生活办公中产生的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理。 危险废物:主要为院内诊疗活动产生的医疗废物(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化学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废药物和药品、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和废含汞紫外灯管,废药物和药品于院区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原产厂家回收处理,医疗废物委托****处理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公司处理处置、废活性炭和废含汞紫外****卫生院内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 1 | 按规范要求建设一般固废和危废暂存场所,做好分区防渗,并做好相关风险防范工作。 | ****卫生院内可能泄漏至地面区域的污染物性质和生产单元的构筑方式,将卫生院院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重****处理站(1处,位于住院楼东南侧,处理能力:100m3/d)、危废暂存间(1间,位于门诊综合楼南侧,50m2)和事故应急池(1座,设于地下,位于门诊综合楼西南侧,有效容积为110m3);一般防渗区包括综合楼和住院楼等区域。院区设1个废水排放口、1个雨水排放口、1个废气排气筒,并规范设置排放口标识牌,废气设置监测孔及采样平台。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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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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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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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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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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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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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