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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等有关规定, ****于2025年12月5****救援大队会议室******区城南新区消防建设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会议。根据现场查勘及各单位的工作汇报,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达到防治水土流失的目的,具备了水土保持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公示时间:2025年12月6日-2026年01月5日 联系人:康强 联系方式:134-3867-5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