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30日
公示期间,有关单位、市民群众及其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方式向县商务委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县**街道**大道762号7楼,过期不予受理。县商务委联系电话023-****2011。
附件:****商贸流通体****商贸流通体系类)项目验收公示名单
****委员会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完善
农村商贸流通体系类)项目验收公示名单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业主 | 拟补助资金金额(万元) | 建设地点 |
| 1 | **县福万佳 ****中心 | **** 有限公司 | 40 | **街道、**街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