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东黎族****规划局
《**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社区活动场所项目)用地规划条件修改必要性及修改方案批前公示
一、编制背景
****社区活动场所紧缺问题,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增加社区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政府拟在大凯小区一****社区活动场所。拟建设项目用地面积共计0.93公顷(13.95亩),拟修改《**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C-04地块局部。根据《**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第二十条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法对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进行修改:(五)因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等确需修改的”,本项目符合公共利益修改需求,特编制《〈**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C-04****社区活动场所项目)用地规划条件修改必要性及修改方案》。
根据《****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有关规定“一般调整是指其他用途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公益性用地之间优化调整”。本项目将二类居住用地(R2****机关团体用地(0801),属于其他用途用地调整为公益性用地,符合一般调整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自由贸易港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及《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等相关规定,现按程序进行规划批前公示。
二、规划修改范围
结合《**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县尖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和项目选址范围,确定本次修改范围,用地面积为0.93公顷(13.95亩)。
三、用地规划条件修改
按照《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等相关文件综合确定地块用地规划条件,具体地块控制指标如下:
|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 ||||||||
| 地块 编码 | 用地性质 | 用地 代码 | 用地面积(m2) | 容积率 (≤) | 建筑密度 (≤%) | 建筑限高 (≤m) | 绿地率 (≥%) | |
| 修改前 | C-04 | 二类居住用地 | R2 | 39631 | 现状(1.5) | 现状(25) | 现状(20) | 现状(40) |
| 修改后 | C-04-1 | 机关团体用地 | 0801 | 9309 | 1.0 | 25 | 20 | 40 |
| C-04-2 |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070102 | 30322 | 现状(1.96) | 现状(33) | 现状(20) | 现状(31) | |
四、公示时间:30日(202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2月20日)。
五、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qq.com。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省乐东县抱由镇1****规划局村镇规划室,邮政编码:572500。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规划局村镇规划室。
六、咨询电话:0898-****8585
附:附件:相关附图
乐东黎族****规划局
2025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