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处理18万吨铝灰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就****年处理18万吨铝灰无害化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年处理18万吨铝灰无害化处理项目
建设地点:**市新****开发区铝钛新材料产业园涧川大道与绿云路交叉口东100米1号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主要建设铝灰无害化处理生产线,主要处理工艺为铝灰通过筛分、破碎、熔融得金属铝块,二次铝灰通过碱洗去除铝灰中的氮化铝、金属铝、盐类及其他可溶性杂质,再通过过滤或离心分离、干燥,得到惰性铝灰,同时回收氟化钙、氯化钠及硫酸铵等副产品。项目建设完成后,可年处理18万吨铝灰。
二、 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
联系地址:**省******开发区**园区涧川大道与绿云路交叉口东100米1号
联系人:付部长
电话:136****7689
三、 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公司
联系人:符总
电话:132****2890
四、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网络连接为:"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http://www.****.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1024_665329.html,请自行下载。
五、 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通过以下途径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
1. 通过邮寄方式;
2. 发送电子邮件。
发布单位:****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