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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场异地搬迁项目扩建项目》目前正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养殖场异地搬迁项目扩建项目》
项目地点:**市****村委园山冲岭和**沟荒岭
建设内容:改造猪舍5000平方米,改造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年生猪出栏量由2000头增加到7000头。
二、项目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联系地址:**市**县廉州镇沙窝街一巷3号。
邮编:536100
联系人:陆伟华
联系电话:139****5823
邮箱:****@163.com
三、编制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公司
联系地址:北****花园**苑A52栋
邮编:536000
联系人: 满工
联系电话: 0779—****186
邮箱:****@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获取方式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配套文件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48号)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填写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五、公众意见表的提交方式和途径
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联系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反映与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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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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