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1500万只不锈钢内胆生产线技改项目 | ****制品厂 | **县冷水镇工业路86号 | 项目属于改扩建性质,另购置清洗线、抛光机等国产设备,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 1500 万只不锈钢内胆生产线技能。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抛光粉尘经集气风管收集后由旋流塔除尘系统(原有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 15m 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2)废水:生产废水经废水处理设施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纳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经排****处理厂处理达标排放。(3)固废:一****公司;危险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卫生清运处置。(4)噪声:室内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 |
| 2 | 年产80万套洗衣机进水管及配件项目 | ****公司 | **县**镇三洲路77号一幢 | 项目属于**性质,购置注塑机、搅拌机、造粒生产线机、破碎机等国产设备,实施年产80万套洗衣机进水管及配件项目。项目总投资51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1.废气:①项目 PVC 颗粒生产配料混合产生的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筒(DA001)排放;②项目塑料软管挤出、塑料配件注塑等生产拌料、破碎颗粒物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③PVC 颗粒生产废气与软管挤出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一起经干式过滤+油烟净化器+活性炭处理通过 15m 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④喷码废气、注塑废气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DA003)排放。 2.废水: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采用雨污分流制;本项目排放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处理厂处理后排入环境。 3.固废:一般固废和危险固废分开存放,定期进行清理。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包括消声、减振,利用厂房建筑隔声等措施。 |
| 3 | 年产300万件服装和50万只纸箱项目 | ******公司 | **县安文街道根溪一路29号 | 项目属于**性质,利用自身闲置厂房**年产300万件服装和50万只纸箱项目。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未公参 |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 印刷、印花、热转印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 (DA001)高空排放;胶箱、丝网印废气无组织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管排放;室内设置、基础减振等措施;危险固废委托有资单位处置;一般固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审批与总量科
联系电话:0579-****5235 传真:0579-****5510
通讯地址:**县安文镇花月路211号建筑业大厦 **县365****中心环保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