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武县原供销社选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

审批
湖南-郴州-临武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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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供销社选厂历史遗留废渣治理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423000

联系电话:0735-****01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供销社选厂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县花塘乡铺下村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供销社选厂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性质:**(完善手续)

建设地点:**县花塘乡铺下村

建设单位:****

项目投资:总投资3275.62万元,环保投资3275.62万元

实施进度:项目已全部完成。

实施方案建设内容:

(1)**一座总库容为19万m3的一般Ⅱ****填埋场;

(2****供销社选厂历史遗留废渣13.27万 m3、废渣下污染土壤1.79万m3以及**塘底泥1.72万m3****填埋场填埋;

(3)拆除现有的建筑物,建筑垃圾4375m3回填至废渣挖除后的原尾矿库内(1#渣堆),并进行原有尾矿库以及选厂场地植被生态恢复。

本次评价(实际)建设内容:

(1)已建一座总库容为22.3万m3的一般Ⅱ****填埋场;

(2****供销社选厂历史遗留废渣13.27万 m3、废渣下污染土壤1.79万m3、**塘底泥1.72万m3及填埋场区域废渣及废渣下土壤5万m3****填埋场填埋;

(3)拆除现有的建筑物,建筑垃圾4375m3回填至废渣挖除后的原尾矿库内(1#渣堆),并进行原有尾矿库以及选厂场地植被生态恢复。

项目现已实施,实际施工过程出现了与实施内容不一致情况,本次根据项目施工内容予以说明。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环境

****填埋场建设期)及运营期(治理期):已做好施工场地内道路、工地压实硬化,加强道路洒水抑尘和车辆冲洗等措施;在废渣及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堆存、时已采取遮挡、围栏、防护盖、密封运输等扬尘防治措施;施工设备废气排放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限值要求,选用合格的燃油,加强维护保养等措施来减少废气的影响;施工车辆运输路线选择尽量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运营期(封场后):项目治理完成,填埋场封场后不会产生废气;运输路线选择尽量避绕人口密集区、学校、医院等敏感点。

二、地表水环境

****填埋场建设期)及运营期(治理期):清洗废水、基坑开挖废水、淋溶水等废水收集后采用槽罐车运至**县环鑫有色****公司进行处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周边农**地。

运营期(封场后):****填埋场渗滤液,经收集池收集后由污水槽车拖运至**县环鑫有色****公司进行处理。

三、声环境

****填埋场建设期)及运营期(治理期):(1)已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制订科学的施工计划,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将噪声级较大的施工活动安排在白天;(2)施工单位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设备,从源头上降低噪声的影响。尽量缩短高噪音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配备、使用减震坐垫和隔音装置,降低噪声源的声级强度;(3)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降低运行噪声。

运营期(封场后):项目治理后不存在噪声污染源,对周围声环境无影响。

四、固废

****填埋场建设期)及运营期(治理期):(1)对于包装袋等废物,分类收集并尽可能的回收再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已及时清理出施工现场,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2)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废弃材料可回收的已进行回收,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已及时清运就地处理;(3)生活垃圾通过当地的垃圾处理系统处置。

运营期(封场后):项目治理后不产生固废,对周围环境无影响。

五、地下水

严格按分区采取防渗措施,落实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填埋废****填埋场入场要求;建立地下水监测系统,按规范设置地下水监测井;做好渗滤液调节池等区域的防渗,规范设置渗漏监控系统。

六、土壤

项目属于遗留废渣治理工程,治理完成后对土壤环境产生正面影响。

七、风险

****填埋场产生渗滤液等,经过分析,****填埋场、渗滤液收集池做好防渗措施;定时定人巡查;加强对渗滤液运输车辆维护和管理等防范措施和要求的前提下,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是可接受的。

八、生态

项目属于污染治理项目,工程建设期间会对工程区域内的植被、陆生动物和土壤造成破坏,随着施工结束会对治理区域进行生态恢复。项目的建设完成后将会对治理区域进行绿化治理,因此项目的建设可以改善项目生态环境现状,对生态景观进行恢复,局部景观起到了改善作用。

公众参与情况

本项目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进行公众参与工作。在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公示期间,无公众对本项目的建设提出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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