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
报来《关于洲龙公路路肩硬化工程项目申请立项的函》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汉**洲龙公路路肩硬化工程(项目编码:****)。
二、项目所在地:汉**洲口镇,起点位于汉**洲口镇龙打吉村,与S224线平交,沿Y055往**向,与S513相交后,沿S513方向,终点位于汉****社区。
三、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拟对现有道路路基两侧各加宽0.5米、硬化现有两侧土路肩(路肩水泥砼硬化+沥青罩面),道路改造完成后路面宽度8米(2*3.5米行车道+2*0.5米硬路肩+2*0.5米土路肩),道路全长6.015km。
四、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建设总投资677.00万元,其中工程费399.3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51.63万元,预备费26.0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配套资金。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公开招标,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委托相应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六、项目建筑、电气、消防等,要按国家有关节能法律法规及节能审查要求,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完善。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并报相关部门审批工程建设总投资概算。
七、本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不含报建审批阶段),请切实加强项目工期管理,确保项目按期按质竣工投用。如不能按期按质竣工投用,须在工期届满后30****政府和我局做出书面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
八、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得搭车建设或变相建设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不得改变业务技术用房用途,不得搞任何形式集资或摊派,不得违法违规举借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
九、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切实加强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
****改革局
(****)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