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华塑股份钙盐产业链延链绿色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绿色高端钙基新材料项目-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审批
安徽-滁州-定远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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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塑股份钙盐产业链延链绿色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绿色高端钙基新材料项目-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12-23 15:2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华塑股份钙盐产业链延链绿色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绿色高端钙基新材料项目-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本项目建设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服务科。

联系电话:0550-****626、****175(传真)

监督电话:****016

地址:**市龙蟠大道99****管理局****管理局****环境局窗口(239000)

一、项目名称

**华塑股份钙盐产业链延链绿色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绿色高端钙基新材料项目-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

二、建设地点

**省**市******工业园****公司内

三、建设单位

****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五、项目概况

该项目****工业园****公司现有厂区内,占地面积约29764.11m2(约合44.6亩),总投资509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45万元,**华塑股份钙盐产业链延链绿色一体化项目采取整体规划,分期建设方式,一期工程建设内容为:**绿色高端钙基新材料项目-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项目,分两个阶段建设:一阶段建设5万吨/年生产线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一阶段项目投产后实施二阶段5万吨/年项目建设,二阶段建成后形成年产10万吨纳米碳酸钙的能力。

六、主要环境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按照《报告书》提出的现有工程存在的环境问题和整改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要求落实到位。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本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原料、设备、生产及污染处理工艺,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1#电石渣库卸料口密闭,卸料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高1#排气筒排放;2#电石渣库卸料口密闭,卸料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m高2#排气筒排放;非活化料散装产生的粉尘经“自带除尘+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m高3#排气筒排放;电石渣预热活化废气先经换热器降温至200℃以下进入到高比表脱硫系统(干法脱硫),脱硫后进入脱硝滤袋处理后通过45m高4#排气筒排放;电石炉固废净化灰研磨系统全密闭,研磨烘干粉尘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0m高5#排气筒排放;冷却器密闭,在料层与二次助燃气体逆流过程中的粉尘被二次助燃气体携带进入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1m高6#排气筒排放;筛分机整体密闭,筛分粉尘负压收集经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36m高7#排气筒排放;破碎机整体密闭,破碎粉尘负压收集经覆膜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6m高8#排气筒排放;制浆过程产生的水汽夹带粉尘经管道收集进入水膜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6m高9#排气筒排放;一次高剪切碳化废气/超临界一次碳化废气、二次高剪切碳化废气管道收集共同经一套喷水淋塔洗涤处理后通过25m高10#排气筒排放;1#桨叶干燥+1#闪蒸缓冲+1#闪蒸干燥+1#解聚收尘+1#自动包装产生粉尘经管道收集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11#排气筒排放;2#桨叶干燥+2#闪蒸缓冲+2#闪蒸干燥+2#解聚收尘+2#自动包装产生粉尘经管道收集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12#排气筒排放;3#桨叶干燥+3#闪蒸缓冲+3#闪蒸干燥+3#解聚收尘+3#自动包装产生粉尘经管道收集经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13#排气筒排放;1#换热器热风经脱硝滤袋脱硝后通过25m高14#排气筒排放;2#换热器热风经脱硝滤袋脱硝后通过25m高15#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特别排放限值及其修改单的要求;企业边界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制。本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压滤回收水罐排水、喷淋废水、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生活污水等,其中压****电厂工艺脱硫水箱作为脱硫配水,不外排;喷淋废水送至项目新鲜水池,可直接做工艺水回用,不外排;地面冲洗废水、初期雨水返回至制浆工序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处理****处理站,处理后作为厂区循环水站补水。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固体废弃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规定。项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预热、活化收尘粉、非活化料、浆渣和滤渣、压滤机废滤布、除尘器废布袋等其他一般固废妥善处置。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按规范设置围堰(与事故池相连),**800m3自流式事故应急池和400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性废水和初期雨水,落实事故水自动截断、收集措施,初期雨水自动截断、切换措施,确保事故性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按照《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3)等要求,项目电石炉净化灰研磨厂房、制浆与精制调浆厂房、生浆罐区、碳化活化厂房、脱水干燥厂房、重钙水磨厂房、电石渣库、电石炉净化灰仓库、活化料库、辅助厂房、公辅厂房、硝酸罐区等应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防护距离仍沿用****公司聚氯乙烯项目化工装置区边界1000m,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10、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对项目实际产生的环境影响以及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监测和验证评价,提出补救方案或者改进措施,并报我局备案。

11、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公众参与情况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项目在报告书编制过程中进行了多次公示,介绍了环评报告的主要结论,如项目的主要环境影响,拟采取的措施等,使公众能够了解拟建项目概况、建设目的、可能造成的不良影响、拟采取的污染防治对策及主要评价结论,听取公众对项目建设的进一步意见及对拟采取环保措施的意见,同时公布了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地址和方式,以便广泛征询公众意见。我局在受理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

八、相关部门意见

项目备案登记信息单(2510-341125-04-01-997379)

******分局预审意见(定环预〔2025〕19号)

九、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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