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艘散货船配员服务外包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4艘散货船配员服务外包项目(招标编号:****)答疑澄清内容如下,请各投标人按此内容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投标活动。标书代写
1、问:招标文件第9页发票类型勾选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船员劳务外包项目属于劳务派遣,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故我方认为招标文件应勾选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本项目接受投标人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2、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格式及条款 五、船员保险、赔偿及船员病、伤、残、亡处理。由原内容“1、船员在船服务期间内,甲方应为船员办理社会保险,并投保雇主类责任险。”修改为“船员在船服务期间,甲方为船员投保雇主类责任险。”
本答疑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答疑澄清公告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
地 址:**省**市长江路世茂大厦22楼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亮,133****8236/0553-****916;方江 139****5519/0553-****271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市**大道与烟墩路****广场G1栋
联系人:左工
电 话:0551-****5170/177****9757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集团****采购部
地 址:**省**市**路76号
电 话:0551-****5933/****5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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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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