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 | 宗地编号:岳土网挂(2025)07号 | |
| 宗地名称:九华山15、17-19地块 | 用地类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土地面积:54491.0平方米 | ||
| 主要用途年限(年):70年 | ||
| 所属行政区:**市/**楼区 | 批准机关:****政府 | |
| 建筑评估价:15720.71万元 | ||
| 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面积:51063.0平方米 | 年限(年):70 |
| 规划用途:零售商业用地 | 面积:3428.0平方米 | 年限(年):40 |
| 地块位置:九华山路以东,天润路以南,建设北路、丽珠路以西 | ||
| 容积率:R≤1.75% | 绿地率:35%≤L | 建筑密度:JM≤25% |
| 限高(米):H≤80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5年11月20日 |
| 公告结束时间:2025年12月09日 |
| 挂牌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
| 挂牌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 报名开始时间:2025年12月09日 10时00分00秒 |
| 报名结束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7时00分00秒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8日 17时00分00秒 |
| 保证金缴纳金额:7460.0万元 |
| 起始价:14920.0万元 |
| 增价幅度:100.0万元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是否允许联合竞买:是 |
| ****公司:是 |
| 是否限制自然人购买:是 |
| 是否有底价:否 |
| 竞得人(单位):**** |
| 成交价:14920.0万元 |
| 成交时间:2025年12月19日 17时00分00秒 |
****政府批准,****决定以挂牌出让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岳土网挂(2025)07号 | 交易编号: | **** | |||
| 宗地总面积: | 54491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九华山路以东,天润路以南,建设北路、丽珠路以西 | |||
| 主要用途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容积率≤1.75 | 建筑密度(%): | 建筑密度≤25% | |
| 绿地率(%): | 绿地率≥35% | 建筑限高(米): | 建筑高度≤80米 | |||
| 主要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平方米 ) | 土地级别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1063 | |||||
| 零售商业用地 | 3428 |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746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
| 起始价: | 14920万元 | 加价幅度: | 100万元 |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但住宅用地(包括兼容住宅用地的其他地块)不接受个人参与竞买,也****公司进行开发建设为由接受个人参与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岳土网挂(2025)07号:计容建筑面积≤9536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9110㎡,商业建筑面积≤6000㎡,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50㎡,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上)≤1180㎡,其中:四点半学堂、社区食堂面积≤980㎡,社区养老服务用房≥200㎡;容积率≤1.7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特别说明:①海绵城市按照《**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标准按照**项目(居住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类、广场等地块类)不应低于75%控制;②停车泊位:按照《**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执行;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办公室对接,按照《**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⑤应按照《**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及《**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542-2022)文件相关规定执行;⑥受让人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配建独立占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⑦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智慧城市”相关要求;⑧项目建设应符合《**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规定要求;⑨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要求;⑩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11.受让人建设前须自行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建筑间距、**等相邻关系;12.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挂牌条件设置 :1.本地块内**管网迁改工程由土地受让人具体实施,全过程必须接受岳****事务中心监管,迁改费用由土地受让人承担。在迁改工程实施过程中,土地受让人必须确保现有管线安全运行;迁改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岳****事务中心组织竣工验收,满足设计要求后,无偿移交岳****事务中心管理。迁改工程保质期为5年,5年内迁改工程一切问题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因迁改后恢复供水可能引发现状原水管爆管等不可预见风险,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土地受让人承担,并在迁改前出具书面承诺。管道迁改过程中涉及的施工协调事宜(含相邻九华山14****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2.土地受让人须按照******执法局出具的设计方案,同步配套建设****侧、德胜北路西侧约10.24亩公共绿地(暂名德胜北路口袋公园),建设费用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该口袋公园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执法局负责,土地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审定方案实施建设,全面落实海绵城市、适老化与无障碍设计等要求。该口袋公园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土地受让人无偿移交**楼区维护管理。3.上述**输水管迁改工程和德胜北路口袋公园建设必须在项目预售前完成竣工验收,否则,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项目预售相关手续。4.土地受让人须将本项目配建的养老用房(200㎡)建成后无****办事处。****社区食堂(980㎡)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全体业主,作为小区公共配套。5.受让人应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号 )要求,将该宗地范围内**商品房实现“交房即交证”。6.****政府负责将****储备中心,宗地出让价款交清后****储备中心负责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1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09日00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22.****.198:9094/portal/index)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2025年12月09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到**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http://222.****.198:9094/portal/index)提交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系统将在2025年12月18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参与竞买。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岳土网挂(2025)07号:2025年12月09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无
八、 ****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省(**市)国有资产**交****银行
银行账号:随机竞买保证金子账号
出让人名称:****
2025年11月20日
计容建筑面积≤95360㎡,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9110㎡,商业建筑面积≤6000㎡,物管用房建筑面积≥250㎡,不计容建筑面积(地上)≤1180㎡,其中:四点半学堂、社区食堂面积≤980㎡,社区养老服务用房≥200㎡;容积率≤1.75;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限高≤80m。
特别说明:①海绵城市按照《**市海绵城市规划管理技术导则》执行,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标准按照**项目(居住类、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商业服务类、广场等地块类)不应低于75%控制;②停车泊位:按照《**市城市规划区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管理若干规定》执行;③受让人在建设前须****办公室对接,按照《**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标准》《住宅小区及商住楼通信设施建设标准》等标准,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要求;④排水管网雨污分流、装配式建筑、生态绿城、绿色节能环保、充电桩、文化体育等及其他配套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等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定要求,公厕、垃圾站及垃圾分类设施等应满足城管部门要求;⑤应按照《**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办公厅〈关于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23〕57号)》及《**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43/T542-2022)文件相关规定执行;⑥受让人需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及地方相关规定要求,配建独立占地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停放、充电场所;⑦项目建设应符合我市“智慧城市”相关要求;⑧项目建设应符合《**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相关规定要求;⑨小区配套设施建设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相关要求;⑩受让人在建设过程中,应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公共健身设施;11.受让人建设前须自行协调处理好与周边建筑间距、**等相邻关系;12.未尽事宜,受让人应服从城市规划相关要求。
挂牌条件设置 :
1.本地块内**管网迁改工程由土地受让人具体实施,全过程必须接受岳****事务中心监管,迁改费用由土地受让人承担。在迁改工程实施过程中,土地受让人必须确保现有管线安全运行;迁改工程完工后,必须经岳****事务中心组织竣工验收,满足设计要求后,无偿移交岳****事务中心管理。迁改工程保质期为5年,5年内迁改工程一切问题由土地受让人负责。因迁改后恢复供水可能引发现状原水管爆管等不可预见风险,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土地受让人承担,并在迁改前出具书面承诺。管道迁改过程中涉及的施工协调事宜(含相邻九华山14****政府指定相关部门负责。2.土地受让人须按照******执法局出具的设计方案,同步配套建设****侧、德胜北路西侧约10.24亩公共绿地(暂名德胜北路口袋公园),建设费用由土地受让人承担。该口袋公园建设的技术指导与监督管理******执法局负责,土地受让人应严格按照审定方案实施建设,全面落实海绵城市、适老化与无障碍设计等要求。该口袋公园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土地受让人无偿移交**楼区维护管理。3.上述**输水管迁改工程和德胜北路口袋公园建设必须在项目预售前完成竣工验收,否则,住建部门不得办理项目预售相关手续。4.土地受让人须将本项目配建的养老用房(200㎡)建成后无****办事处。****社区食堂(980㎡)建成后无偿移交给全体业主,作为小区公共配套。5.受让人应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湘政办发〔2021〕75号 )要求,将该宗地范围内**商品房实现“交房即交证”。6.****政府负责将****储备中心,宗地出让价款交清后****储备中心负责按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移交给土地受让人。
| 1 | ****229478 | 2025-12-18 13:36:50 | 14,920.0万元 |
**市国土成交〔2025〕12号
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策文件规定,经****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采用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挂牌出让的交易方式出让。交易中心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2025年12月09日1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于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成交。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竞得人基本情况
竞得人:****
地 址:**省**市****开发区架子山**侧天伦溪山府(B地块)1栋-102商铺;
二、成交时间、地点
成交时间:2025年12月19日17时00分
成交地点:**省(**市)国有资产**交易平台
三、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编号:****;
(二)宗地编号:岳土网挂(2025)07号;
(三)土地位置:九华山路以东,天润路以南,建设北路、丽珠路以西;
(四)土地面积:54491平方米(合81.7365亩);
(五)规划用途: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零售商业用地;
(六)开发程度:/;
(七)土地级别:/;
(八)年限:70年,40年;
(九)供地方式:/。
四、成交价格
本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壹亿肆仟玖佰贰拾万元整(¥14920.0000万元)。
五、联系方式
出让人地址:
出让人联系电话:
交易中心地址:**省**市市****开发区****社区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