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土壤改良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 2025-12-23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市**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5年)土壤改良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HH-ZFCG-2025-0278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2月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五、报价要求:1.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总报价为固定总价,投标人对本项目的投标总报价为****600元整,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2.按吨计算价格,报价包括有机肥购买以及运送到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及产品抽样费、检测费、撒施费用等所有费用,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填报分项报价明细表一栏必须按单价进行填报,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所投数量:土壤调理剂不得低于164吨;生物有机肥不得低于837.64吨。投标人如果不按上述要求进行填报,其投标无效,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现更正为:第五章 采购需求中“五、报价要求:1.投标人对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00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2.按吨计算价格,报价包括有机肥和土壤调理剂购买以及运送到指定地点所产生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税费及产品抽样费、检测费、撒施费用等所有费用,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 投标人在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填报分项报价明细表一栏必须按单价进行填报,单价以元为单位,保留 2 位小数,第 3 位四舍五入)。投标人所投数量:土壤调理剂为164吨;生物有机肥为837.64吨。投标人如果不按上述要求进行填报,其投标无效,造成的后果全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12-25 09:30:00.0(**时间)”,现更正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6-01-08 09:30:00.0(**时间)”标书代写
3、原“开标时间:2025-12-25 09:30:00.0(**时间)”,现更正为:开标时间:2026-01-08 09:30:00.0(**时间)”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项:请各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并下载澄清文件,具体修改内容请查看澄清文件,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人概不负责,由此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四、凡对本次通知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农业农村局
(2)地 址:**市**县芷江镇北街
(3)联系人:彭先生
(4)电话:173****14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2)地 址:****B10栋406室
(3)联系人:谢清玫
(4)邮 编:418000
(5)电 话:193****6271
免责声明:本页面****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财政部门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