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暨新能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龙口市零碳循环经济产业园暨新能源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全省招标类信息系统
**市零碳循环经****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市零碳循环经****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市零碳循环经****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 项目编号: ****
工程地址: **市徐福街道
建设规模: 本项目为**市零碳循环经****中心项目(一期)工程监理,项目规划占地面积73247.02 平方米(约110 亩),总建筑面积25989平方米,包括:办公用房、电控室、实验室、辅助生活用房、暂存库区及配料区、原料处理车间、脱水车间、烧结综合车间、包装成品库及机修间、泵房、值班室、变电所等,构筑物占地面积 21942 平方米,包括配套建设污泥储池、物料调配池、沼液暂存池、沼液储存池、设备基础、管线、场内排水、围挡(大门)、道路及绿化等,项目拟购置板框压滤机、烘干炉、烧结窑、沼气脱碳脱水调压单元、有机肥生产、液态肥生产、污水处理、安全设施配套、2MW屋顶光伏等设备、其他配套设施包括设备基础、管线、场内排水、围挡(大门)、道路及绿化等。本项目建成后,用于市政污泥**化处理、县域畜禽粪污处理等。本监理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建设地点:位于**省**市**市徐福街道,本项目工程施工费(含设备采购)约为 28344.22万元。本项目为项目施工的前期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备案、存档等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建设单位: ****
联系人: 钱生财 联系电话: 0535-****137
招标单位: ****
联系人: 钱生财 联系电话: 0535-****137
招标代理机构: ****
联系人: 孟祥俊 联系电话: 0535-****550
开标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09:00
开标地点: ****交易中心****中心第1开标室
投标单位 技术标评委1 技术标评委2 技术标评委3 技术标评委4 技术标评委5 技术标平均分 商务标得分 资信标得分 总得分
**新世纪工程****公司 48.5 47.71 49.9 48 48.56 48.53 29.89 19.7 98.12
**市工程****公司 48.88 47.68 47.2 48 49.03 48.16 29.94 19.24 97.34
******公司 48.37 47.72 46.8 48.1 48.29 47.86 29.99 19.16 97.01
**** 47.41 47.13 46.6 46.7 47.1 46.99 29.93 11 87.92
投标人名称 资质等级 投标总报价(元/费率) 投标报价说明 质量 工期/天
**新世纪工程****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600.0000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市工程****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932.1000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公司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000.0000 按照国家颁发的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应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承揽时间(合同签订时间)
**新世纪工程****公司
**市工程****公司
******公司
序号 荣誉名称 发奖机关 公布地址 获奖时间
**新世纪工程****公司
**市工程****公司
******公司
序号 姓名 岗位 证书编号 专业 任职阶段 备注
**新世纪工程****公司
**市工程****公司
******公司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项目经理 投标总报价 得分
1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韩涛 ****600(元) 29.93
七、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6:30:00 - 2025年12月26日 16:30:00
八、异议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采用“评定分离” 模式的,异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提出异议链接)
九、投诉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事项未向建设单位提出异议的,招标投标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提出投诉链接)
十、评审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中标候选人附件-副本.pdf
附件(1)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