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江明月小区64部电梯维保服务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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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江明月小区64部电梯维保服务中标(成交)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春江明月小区64部电梯维保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188800.00元/年(大写:壹拾捌万捌仟捌佰元每年)。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公示期截止时间在法定休息日的应顺延至首个工作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12月26日17时。

五、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市高新区望**路766号,联系电话:0551-****3993。

若投标人/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有关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马塘街道春江明月阅麓苑6号楼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方式:0553-****323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高新区望**路766号广电大厦5楼

联 系 人:胡工、李工

电 话:0551-****4227、191****2716

2025年12月23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2-23
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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