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年产板式家具4610套、沙发89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年产板式家具4610套、沙发890套**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镇富业路22号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厂区用地面积共18200平方米,主要从事板式家具和沙发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板式家具4610套、沙发890套。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开料粉尘、机加工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白坯磨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水帘机”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油磨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水帘机”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水性底漆喷涂及晾干、水性面漆喷涂及晾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PU底漆喷涂及晾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PU面漆喷涂及晾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拼合、冷压、热压、封边、组装、贴绵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