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生态环境局鹤山分局拟对江门市新奥展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板式家具4610套、沙发890套新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审批
广东-江门-鹤山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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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拟对****年产板式家具4610套、沙发89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时间: 2025-12-23 16:32


根据****年产板式家具4610套、沙发890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沙坪街道朗和路5号,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090

传 真:0750-****21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板式家具4610套、沙发890套**项目

建设地点

******市**镇富业路22号

建设单位

****

项目概况

厂区用地面积共18200平方米,主要从事板式家具和沙发的生产,生产规模为年产板式家具4610套、沙发890套。

环评机构

******公司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①开料粉尘、机加工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排放;白坯磨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水帘机”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2排气筒排放;油磨粉尘经收集后采用“水帘机”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3排气筒排放;水性底漆喷涂及晾干、水性面漆喷涂及晾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4排气筒排放;PU底漆喷涂及晾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5排气筒排放;PU面漆喷涂及晾干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气旋水喷淋+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6排气筒排放;拼合、冷压、热压、封边、组装、贴绵有机废气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7排气筒排放。
②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处理厂设计进水标准的较严值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处理达标,外排茅坪河支流;项目包括打磨粉尘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气旋喷淋塔废水、洗枪水等生产废水作为工业零散废水交由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③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生产过程中的运行设备,经过厂房墙体隔声、设备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后,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④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相关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处置;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给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理,并签订危险废物协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并进行安全卫生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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