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发文机构 | 文物古迹司(世界文化遗产司) | 信息分类 | 涉建项目,行政审批 |
| 标题 | ****关于**寺建设****服务中心09#旅游厕所项目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 | 文物保函〔2025〕1790号 | ||
| 成文日期 | 2025-11-25 00:00:00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00:00:00 |
文物保函〔2025〕1790号
《****文物局关于审批**寺建设控制地带内****服务中心旅游厕所项目的请示》(藏文物字〔2025〕11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在**寺建设控制****服务中心09#旅游厕所项目。
一、所报方案应补充必要考古工作,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地下遗存。应根据现行法定文物保护区划及管理规定对项目进行管控。优化设计方案,外观形式可适当简化,使其外观与建筑等级、功能相匹配,建议取消窗框装饰。补充建筑基础、给排水、电气等设计方案。涉及管沟开挖应进一步明确具体位置、范围和内容,并补充相关图纸。
二、请你局指导相关单位根据以上意见对所报项目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照《中华人民**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实施。
三、请你局**相关部门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全程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参与指导,确保文物安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重要文物遗存,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研提保护措施。
此复。
****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