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总医院红河县人民医院关于新院区洁具间晾晒杆制作安装询价通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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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关于新院区洁具间晾晒杆制作安装询价通告

****医院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拟采用以询价方****人民医院新院区洁具间晾晒杆制作安装商家,凡按时纳税的正规合法商家,且具备相关资质,能够提供高效、安全的晾晒杆制作安装服务的商家均可参与。

一、询价说明

(一)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二)项目编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证;

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可只报自己供应的商品价格,因所需商品各式各样,参与报价商家需到我院了解我院具体需求。未了解过需求的商家不得参与报价。

(五)成交办法:

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商家作为成交商家,商家报价和承诺一经认可,即为成交的合同价。

二、质量要求及供应商对质量负责条件和期限

(一)质量标准:全部货物有相关生产许可证,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提供的所有产品必须是优质、全新、未用、配套齐全、无损的,且主要技术参数符合要求。经采购人的人员检验其规格、质量和数量,签字认可后方入库;检验不合格的,商家应予无条件调换。

(三)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若未达要求造成的材料浪费等一切相关费用应由商家自行承担。

(四)商家必须按照约定的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日期按时交货。

(五)因商家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日期或采购人同意顺延的日期交货的,商家承担相应责任。

三、验收方式

由采购方收货人员或委托专人负责验收,供应商在场。

四、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五、质保要求

采购方按货物性质即时提出要求,供应商提供保修或其它承诺文件方可验收,需要保修的物品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实行保修。

六、参与要求

(一)有意向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12月26日下午17:30之前(过时不予接收)报送相关材料,报送要求:

1.供货商所有报送材料必须加盖供货单位公章。

2.所有材料均密封在文件袋内,现场交付。

3.如无特别说明,报价均含增值税和运费。

4.若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需提供低价格的相关证明。

5.材料必须包含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报价清单(清单上写明联系方式)。

(二)联系方式:戴老师 136****9520。若对相关尺寸有疑问请咨询:李老师152****7902

(三)****人民医院招标采购办。

****医院于2025年12月30日前择优选择完毕并通知商家签定合同。

附件1:****医院关于新院区洁具间晾晒杆制作安装询价报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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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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