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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公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运〔2025〕49号)及相关附件收悉。原则同意建设该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县公路安全能力提升工程(项目代码:****,报建编号:350********99901)。
二、项目建设地址:**县**街道、大甲镇、杉洋镇、大桥镇、**镇、吉巷乡、卓洋乡、凤埔乡。
三、项目建设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对**县**街道、大甲镇、杉洋镇、大桥镇、**镇、吉巷乡、卓洋乡、凤埔乡的 10条公路进行路面修复重铺,其中**街道路面修复重铺宽7.5米、长4000米;大甲镇路面修复重铺宽6.5米、长2160米;杉洋镇路面修复重铺宽6.5米、长7909米;大桥镇路面修复重铺宽6.5米、长3689米;吉巷乡与**镇路面修复重铺宽7.5米、长21075米;吉巷乡路面修复重铺宽6.5米、长 2494米;卓洋乡路面修复重铺宽7.5米、长12495米;凤埔乡路面修复重铺宽6.5米、长2247米;同时提升改造边沟、边坡、涵洞及交通安全防护设施。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及筹措方式:项目估算总投资16146.1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3230.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54.86万元,基本预备费1303.68万元,建设期利息357万元。资金来源除申请国家公债、上级补助及财政配套外,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36个月。
七、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八、节能降耗: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相关节能标准、规范建设,采用节能技术、工艺和设备,加强节能管理,不断提高项目能效水平。
九、工程招投标:请严格按照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开展项目招标工作。
十、其他事项:请据此批复,抓紧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开展勘察设计工作,编制工程初步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工程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1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