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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2月22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2月22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7-****831(传真)
通讯地址:**市**区**东路5号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科
邮 编:735000
作出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公司 110kV 1111 明果一回线96#-98#杆塔大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酒环核表[2025]22号 | 2025.****.22 |
| 2 | ****公司110kV 1116 明果二回线66#-74#、123#-126#杆塔大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酒环核表[2025]23号 | 2025.****.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