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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土地权利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和《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由****依法收回镇土批〔2012〕0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收回宗地基本情况
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宗地位置:小洋镇木桥村,用地性质:划拨,规划用途:工业用地,面积:1162.72平方米。
二、公告期限
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8日
三、其他事项
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书面向我局提出意见,并提交相关资料。逾期无异议我局将依法收回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联系地址:****;联系人:涂俊;联系电话:0916-****008)
附件:宗地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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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