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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资产,并通过****(以下简称“联交所”)公开披露资产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联交所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联交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 注册地(住所) | **市**区广顺北大街19号1层01层A22 | ||
| 经济类型 |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财政部监管的中央金融企业 |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公司 |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 交易条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挂牌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公告期内尽职调查前,意向受让方须向****递交尽调申请文件【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保密承诺函》(须采用公告附件文本)】后,方可查阅转让方置于****的备查材料。 2、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后,应在挂牌期满前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800万元到****指定银行账户(截止时间为挂牌公告截止日17:30,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物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标的资产承诺的确认,成为标的资产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意向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额原路返还。 标书代写 3、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则补登公告7个工作日,如补登公告期满仍未征集到新的意向受让方,采用协议转让方式成交。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价格受让标的资产,并按照****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转让底价的,该竞买人即为受让方,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的,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交易双方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4、本次资产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除交易双方另行约定外,受让方应在交易双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60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在出具资产交易凭证且收到转让方书面通知后将全部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可以以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为限,在扣除****组织交易的相关服务费用后,依法依规向意向受让方主张相应的赔偿责任,****将按照交易保证金相关规则处理。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网络竞价平台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资产交易合同》的。 (3)违反****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6、标的资产以现状转让并交付。转让标的权属变更或交接过程中所涉及的税费等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转让方和受让方各自承担。受让方受让标的资产时,应一并承继标的资产现有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为标的资产维护、保全所必要的相关维修和保险合同(如有)。 7、本项目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一旦递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并自愿接受全部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一旦递交受让申请,不可撤销。 8、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必须递交书面承诺函,承诺以下事项: (1)我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自愿接受全部资产转让公告之内容,我方已完全了解与认可转让标的及相关交易条件、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决定受让转让标的。我方成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及转让标的的瑕疵等为由拒绝签订资产交易合同或拒付价款,否则视为违约; (2)我方已自行对照并充分了解国家及地方关于购买标的资产资格的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了核查。已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构的基础上判断符**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参与受让转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3)我方已知晓并接受本项目全部标的****银行**分行,且这部分资产现有及将有的全部租金****银行**分行。我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我方同意转让方在与我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并足额收取转让价款后,转让方办理解除不动产抵押和租金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手续,配合我方办理缴税、登记及过户工作,待登记工作完成后现场移交资产; (4)我方已充分了解标的资产的情况,我方同意在办理标的资产的过户过程中,转让方仅提供其应尽的协助配合义务,其他事宜均应由我方办理,转让方不承担标的资产过户或交割不能的法律风险。****政府相关部门或其他不可归咎于转让方的因素导致标的资产完成权属变更的日期过于迟延,我方不得向转让方主张承担未履行协助配合义务的违约责任; (5)我方同意,标的资产是否有水、电、物业、采暖等费用欠缴情况由我方自行调查并承担; (6)我方同意,受让标的资产的同时一并承继标的资产现有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为标的资产维护、保全所必要的相关维修和保险合同(如有); (7)以上承诺不可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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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但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与不良资产转****公司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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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800.000000万元 |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 |
| 信息披露期 | 40 个工作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展示时间 | 公告期内 |
| 展示地点 | 标的所在地 |
| 联系人 | 张先生 |
| 联系电话 | 010-****6929 |
| 附件 | |||||
| 序号 | 名称 | ||||
| 1 | 公告附件:保密承诺函.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