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县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01月14日 09时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县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20000
最高限价(元):820000
采购需求:
为全面提升自然**治理能力,加强地籍数据应用与管理,结合国家和**省地籍相关政策文件要求,拟开展**县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设工作,为**县构建涵盖数据管理、业务审批、应用支撑、数据共享等核心业务价值的地籍调查规范化管理新模式。
★一、项目名称
**县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二、项目背景:
2024年8月,******厅发布了《进一步做好地籍调查工作加快编制地籍图的通知》,提出了要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规范开展地籍调查,加快建设地籍数据库并编制地籍图,强化地籍数据共享应用和动态更新,支撑确权登记、服务自然**管理工作。
2025年4月,自然**部发布了《****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5〕1010号),方案中要求,要以产权为核心、数字化为驱动、“一码关联”为抓手,充分利用已有地籍成果和信息化基础,按照“一数一源、关联共享”“源于地籍、归于地籍”的思路,健全地籍调查服务自然**全链条管理工作机制,以市县为主开展地籍成果整理汇交、更新完善、关联调用、补充调查等,逐步建成空间全覆盖、业务全贯通的地籍数据库。
★三、建设内容
利用当前先进的网络技术和计算机技术,建设**县地籍数据库以及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满足数据库管理、使用和汇交要求,提升自然**部门在自然**管理中利民利企服务水平,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1、地籍数据库建设
分阶段收集通过国家质****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林权、承包经营权、矿业权地籍数据成果,开展数据标准化处理、数据转换、数据检查以及数据入库工作。
2、地籍成果管理系统建设
地籍成果管理系统主要面向数据管理人员,提供数据交换、数据处理、变更管理、调查表管理、楼盘表管理、查询统计、图表输出等功能,支持各类日常地籍调查成果和批量成果更新入库,可按照地籍数据汇交相关要求进行标准汇交成果的接收入库和导出,满足地籍数据汇交需求,支撑宗地图、地籍图的批量输出。
3、地籍成果应用系统建设
以地籍数据库为基础,将地籍数据进行统一管理、查看、统计和应用。提供地籍“一张图”专题展示,支持地籍要素图、数、属、表、证、档等一体化综合查询与关联展示。提供不动产单元统计、台账管理等多种统计分析应用,以辅助监管决策。
4、数据共享应用
(1)将地籍数据应用服务注册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开发服务接口实现对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空间分析服务的调用。
(2)地籍调查成果审核入库后,生成地籍调查成果数据包,交换到登记系统,用于办理登记。登记业务完成后,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关联,登记信息打包导入地籍数据库
5、地籍数据整理汇交
分阶段开展已收****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国有建设用地、国有农用地的使用权、林权、承包经营权、矿业权地籍数据成果汇交工作。
6、国产GIS支撑平台
基于跨平台GIS内核的轻量服务器GIS软件平台,支持OGC标准Web服务(WFS、WMS、WMTS)、REST地图服务、REST数据服务(可编辑)和第三方在线地图服务;提供全功能的 GIS 服务发布、管理与聚合能力,可提供地图服务、数据服务、矢量瓦片服务、几何服务和智能缓存技术。深度融合微服务、容器化编排等,提供多种 SDK,并支持多层次的扩展开发。支持二维空间分析服务发布,支持缓冲区分析、叠加分析、表面分析、插值分析等。
★四、项目成果
1、**县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
2、**县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实施方案
3、**县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工作总结报告
4、**县地籍数据库管理系统技术总结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政府****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以及《****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政府采购活动的****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3日18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00时00分(**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标书代写
2026年01月14日 09时30分(**时间)
地点:****交易中心(**县轻工路2号原党校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2、投标(响应)文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开标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同时进行,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以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及报价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及时上传和提交。 3、关于未使用的备份文件领取:未使用的密封备份文件自动失效,供应商可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采用邮寄或现场领取方式收回。 4、关于解密:开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应在30分钟内完成解密(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6、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电子标服务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方式:024-****26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新生二街10号4门
联系方式:024-****6767
邮箱地址:****@163.com
开户行:****银行**北站支行
账户名称:****
账号:758********3173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亚男、秦玉红、周洪、张立娜、周威、**
电 话:024-****67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