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集团****公司2026-2028年度营运车辆商业保险采购 |
标题 ****集团****公司2026-2028年度营运车辆商业保险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内容
****集团****公司2026-2028年度营运车辆商业
保险采购更正公告(第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集团****公司2026-2028年度营运车辆商业保险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11月27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更正内容:
1.招标文件商务评审项原“****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中的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人次)进行评分,投诉量<0.1得3分;0.1≤投诉量<0.2得2分;0.2≤投诉量<0.3得1分;投诉量>0.3的不得分。****银行****委员会公布的公示页面截图或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更正为:“****公司最新一期(2023年第一季度)消费投诉情况中的万张保单投诉量(件/万人次)进行评分,投诉量<0.1得3分;0.1≤投诉量<0.2得2分;0.2≤投诉量<0.3得1分;投诉量>0.3的不得分。****银行****委员会公布的公示页面截图或打印件,并注明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
2、招标文件**“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投标人所报的自主定价系数不得大于1”更正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投标人所报的新能源车自主定价系数为不高于0.65,燃油车自主定价系数为不高于0.5”。
3、招标文件中增加新能源车数为20辆,且删除价格评审部分机动车辆商业险报价评定(具体详见更正版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中增加承运人责任险保额大于等于150万元/座。
5、招标文件中增加安全生产责任险承保人数为120人(以最后实际投保为准),工种为驾驶员、后勤人员等。
6、删除招标文件中关于“六、客运承运人责任险承保出单特约 (3)紧急运输费用扩展承保特约”的内容。
7、招标文件**“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出单公司应在接到甲方赔偿请求后3个工作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更正为:“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出单公司应在接到甲方赔偿请求后3日内向其发出《拒赔通知书》。”
8、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2026年01月08日上午09:00:0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2月23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更正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区湖东路171号中旅大厦5楼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方式:0591-****53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公司
地 址:**市**区王庄街道珠宝路2号珠宝城四层406室
联系方式:林涓东、宋芳、石铧
联系方式:0591-****3855
******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
| 采购人: | **** | 采购代理机构: | ******公司 |
| 地址: | **市**区湖东路171号中旅大厦5楼 | 地址: | **市**区珠宝路2号珠宝城4层406室 |
| 联系人: | 陈女士 | 联系人: | 林涓东、宋芳、石铧 |
| 联系电话: | 0591-****5351 | 联系电话: | 0591-****38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