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中医药大学博物馆新征集文物拍照存档项目比选采购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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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征集文物拍照存档项目比选采购的公告

****拟进行新征集文物拍照存档项目,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供报价资料。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新征集文物拍照存档项目

(二)工期:30个日历天

(三)控制价:3万元(大写:叁万元整),即项目总包价,包括但不限于文物影像采集费、专业设备使用费、人员劳务及差旅费、后期图像处理费、数据存储与归档费、文物安全防护费、场地及耗材费、项目管理费、税费等。

(四)项目内容:拟拍摄新征集文物185件/套。本项目针对****新征集文物开展专业化拍照存档工作,核心目标是为各类中医药文物建立兼具真实性、科学性与实用性的高清影像档案,为文物后续的学术研究、展览展示、馆藏管理及数字化保护提供核心数据支撑。详情见附件1。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服务商、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资质,并具备开展本项目所需的专业设计与实施能力。

三、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项规定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四、报名时间与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0日17:00止。

(二)报名方式:请将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邮件主题:“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邮件内容:报名人姓名+联系方式,示例:“张三+133****0000”,附件为比选报名表(见附件2)、公司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

五、比选方式

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法进行比选。评审小组将根据技术方案、团队能力、实施计划及报价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成交单位。

六、公告发布与联系方式

本公告在****官网以公告形式发布(https://zyd.****.cn/bwc)。

地 址:**市**区柳台大道1166号

联 系 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8-****9473


附件1: 技术参数需求202********8569573.pdf

附件2: 比选报名表 202********640627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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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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