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项目编号:****)
一、澄清内容
现对本项目文件内容做如下变更:
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1)代理服务费以每包的中标价(含税)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代理服务费按原《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原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按中标价为基数差额定率累进法费率计收;”
变更为:
(一)代理服务费按如下计算标准和规定收取:
(1)代理服务费以每条物资200.00元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代理服务费成交物资条数*200元。
感谢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二、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区张之洞路2号长江总部国际8楼8-6
联 系 人:夏工/杨工
电 话:135****1612/159****3146
****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