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供应****政府采购活动时,认为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按照《****政府采购询问、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提出质疑、投诉。具****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质疑、投诉流程。
项目基本信息
售后服务要求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 序号 | 商品分类 | 产品名称 | 参考品牌 | 参考型号 | 计量单位 | 采购数量 |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 现货要求 | 原装正品要求 | 技术指标 |
| 1 | 基础软件 | 广联达软件 | 广联达软件 | 广联达软件 | 个 | 1 | 否 | 是 | 是 | 1. ★软件包含34个节点,三年内免费升级,三年后不升级也不影响当前采购版本使用。2. 软件应支持清单计价、定额计价两种计价模式; 3. 软件应支持生成符合接口标准的招标、招标控制价,支持**地区的电子招投标;4. ★软件应支持快速组价的功能,实现将相同专业的清单项以及组价统一调整,用于群体项目的快速组价; 5. 软件应涵盖云存档,便于存储工程文件及工程数据形成个人数据库,能够通过积累的个人、行业数据库进行提取复用,检查计价文件的正确性; 6.★应提供统一入口,处理计价全过程业务,包括概算、预算、结算、审核;提供产品功能截图。7.软件应支持查看单位工程对应造价分析数据;8.★软件支持进行清单定额工程量联动设置;9.能一键提取计量模型工程量,无须手动选择,提供产品功能截图。10.★软件应支持在计价软件中反查图形工程量的来源;11.★软件应支持将招投标计价文件直接转为结算计价文件;12.软件应支持合同金额、结算金额等多样式多维度的报表,方便应用,无需自己excel制表;13.软件应支持送审和审核进行对比,审核过程中对于清单、定额、费用汇总增、删改进行颜色标识;14.针对群体项目应有组价的方式,将相同专业的清单项以及组价应可以统一调整;提供产品功能截图。15. 软件提供可超量提醒比例,默认±15%,该值可根据合同进行修改。输入结算工程量,依据合同量和计算量自动计算量差及比例;16. 软件针对于原设计范围的重大变更,由原设计单位核实编制调整概算,调整内容逐项与原概算对比,能显示出原批准概算和调整概算;17. 措施项目结算方式提供总价包干、可调措施、按实际发生结算方式。结算方式为“可调措施”时,允许总价措施项目费率值可调整;18. 编审一体,审核模式下审**果与原文件自动完成差异分析,核增、核减分开统计,多维度差异分析一键生成审核增减分析报告;19. 软件通过对云端积累数据(个人数据、企业数据、工程数据、行业数据等)的分析,智能推送匹配作法,快速完成工程清单的组价;20. 软件通过云质控针对招投标编制的质量点,颠覆传统人工复核模式,将资深造价业务经验转为标准化检查工具,清单、工程量、组价、人材机维度全方位检查。 |
供应商报价详情
采购人意见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