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0001/202512-00097 | 信息分类: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
| 滁自然资规函〔2025〕344号 | 成文日期:2025-12-23 |
| ****规划局 | 发布日期:2025-12-23 |
| 三年 | 信息来源:****规划局 |
**省新能****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办理****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预审办法》)和《******厅关于印发〈**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自然资规〔2025〕3号,以下简称《通知》)等规定,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项目(项目代码:****)依据《国家能源局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21〕25号)、《安****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快可再生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皖能保〔2022〕2号)和《****能源局关于开展 2025 年度光伏发电和风电项目建设规模竞争性配置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5〕51号)等文件开展前期工作。项目建设性质为**电力工程,应由****委员会核准。项目建设对于优化能源结构,缓解当地电力供需矛盾,促进绿色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用地符合规定,原则同意通过用地预审与选址。
二、该项目用地位于**县仓镇、大桥镇、界牌集镇境内,拟用地总面积应控制在2.1380公顷以内,其中,农用地2.1380公顷(其中耕地0.2676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项目拟采取出让方式供地。在初步设计阶段,必须严格保护耕地,按照《**省建设用地使用标准(2025年版)》、《电力工程项****风电场)》(建标〔2011〕209号)等用地标准,从严控制用地规模。
三、项目用地符合经依法批准的《**县仓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定政秘〔2025〕60号)、《**县大桥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定政秘〔2025〕61号)、《**县界牌集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定政秘〔2025〕62号),并列入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中。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级自然保护地,符合城镇开发边界管控规则。
四、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规定,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当补充数量相同、质量相当的耕地。****政府应足额落实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相关费用,在用地报批前按规定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和土地复垦前期工作;结合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土地复垦等工作,及时组织开展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补充耕地;用地报批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安排情况随同补充耕地方案一并予以说明。
五、本预审与选址意见是自然**主管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提出的审查结果,不得作为项目开工的用地依据。项目经审批(核准、备案)后,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规定,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手续,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管。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通过用地预审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的,应当重新办理用地预审。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履行规划审批程序,按规划要求实施建设,服从规划管理。
七、依据《预审办法》和《通知》规定,本项目用地预审批复文件自批准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202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