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高新区高铁南站片区用地布局,更好地促进低空产业与先进智造等产业发展,组织编制了《****开发区G12-C3地块详细规划》,现依法进行公示,市民及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
一、规划用地范围
规划地块位于高新区百合路东侧、泰丰大街南侧、水仙路西侧、****侧,总用地面积约24.62公顷(369.3亩)。
二、规划主要内容
1.用地性质和指标
规划划分为G12-C3-01、02、03、04、05、06、07、08等8个地块。
G12-C3-01地块用地面积约0.29公顷(4.35亩),G12-C3-03地块用地面积约0.25公顷(3.75亩),G12-C3-05地块用地面积约1.02公顷(15.3亩),G12-C3-07地块用地面积约0.82公顷(12.3亩),用地性质均为公园绿地(1401)。
G12-C3-02地块用地面积约1.06公顷(15.9亩),G12-C3-04地块用地面积约0.82公顷(12.3亩),用地性质均为水工设施用地(1311)。
G12-C3-06地块用地面积约7.56公顷(113.4亩),G12-C3-08地块用地面积约6.08公顷(91.2亩),用地性质均为科研用地兼容一类工业用地(0802+100101),兼容用地比例≤30%,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80米。
2.建筑退让
规划建筑退让玉兰大道红线(80米)不小于30米(含20米绿线),退让百合路、水仙路红线(43米)不小于20米(含10米绿线),退让**路红线(30米)不小于12米(含5米绿线),退让相邻地块不小于5米,地下建筑不得占压道路红线,道路展宽段区域建筑按展宽后道路红线退让,相邻地块建筑退界还应满足**、安全、消防等要求。
3.机动车出入口
G12-C3-06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百合路、**路,G12-C3-08地块机动车出入口设置在水仙路、**路。
4.配套设施
机动车:科研用地按0.8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工业用地按0.1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
非机动车:科研用地按1.5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工业用地按1泊位/100㎡地上建筑面积设置。
机动车按照不低于配建停车位35%的比例建设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预留安装条件时需将管线和桥架等供电设施建设到车位以满足直接装表接电需要,同时需满足电力负荷需求);非机动车应设置不低于50%的充电设施,其余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规划中未列出的其他配套设施等相关要求,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通则》及相关规范执行。落实城市儿童友****中心**电力、通信等地面配套设施建设要求。
三、公示方式:网上公示
四、公示时间:2025年11月30日至2025年12月30日
五、规划咨询电话:0554- ****093 0554-****117
六、附图:
1.现状区位
2.规划图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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