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园区首期片区**市政公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3日至2025年1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体育馆主场馆C****服务中心东侧约200米,邮编:524057
联系电话:0759-****8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湛****园区首期片区**市政公路项目 |
| 建设地点 | **市**区龙头镇**市**区龙头镇**市**区龙头镇莫村西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湛****园区首期片区**市政公路项目位于**市****开发区**园区首期片区**,北至滨水北路,南至滨水南路,西至纵一路,****快线,共建设12条市政道路,其中包含纵一路、横一路、横二路共3条城市主干道。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及景观绿化工程,总投资为4156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14万元。 |
| 环评机构 | **省****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境局**分局在项目环评受理过程中,没有收到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