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核准****村委**鑫液化气站原地扩建305立方米项目的请示》(万发改文〔2025〕57号)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核准目的及依据
为方便鹅峰乡东田村周边居民用气,更全面地提高居民气化率。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县鹅峰乡东****公司****储备站扩建305立方米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建设单位为********村委会合资)。
二、项目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省**县鹅峰乡东田村,省道222西北侧建设用地上。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建设规模
**县鹅峰乡东****公司****储备站扩建305立方米项目储罐总容积为305m3(其中:50m3卧式储罐6台,5m3卧式残液罐1台),****供应站。本液化石油气储配站年供液化石油气量3000t(日最大灌瓶能力小于10t/d,即700瓶/日)。
2.建设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站内生产区和辅助区设施及建构筑物。**储罐区1个,占地面积约849.87m2,**灌瓶间1层,建筑面积96.0m2,**机泵间1层,建筑面积52.80m2,**报废瓶、待检瓶棚1层,占地面积50m2,**消防水池,占地面积约480m2,有效水容积1320m3,**辅助用房1层,建筑面积94.20m2,**办公楼3层,建筑面积980.46m2。**站区围墙、站内道路等其他辅助建、构筑物。
利旧建筑新瓶库(棚),占地面积约324.9m2,利旧建筑门卫,建筑面积78.3m2。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2218.8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695.90万元(含建筑工程742.08万元、设备购置619.33万元、安装工程334.4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87.59万元,基本预备费158.68万元,流动资金76.71万元。项目资金全部由建设单位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