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首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改扩建)

审批
广东-东莞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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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项目名称 ****(第二次改扩建)
建设地点 **省**市寮步镇寮步百业路76号2栋201室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东****公司
项目概况 ****位于**省**市寮步镇寮步百业路76号2栋201室。第二次改扩建后,项目总投资1800万元,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电容器的生产,年加工插件铝电解电容6亿只、贴片铝电解电容25亿只。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印字工序产生的总VOCs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含浸、装配、老化、印字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裁切产生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项目周边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外排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最终进入东****处理厂处理后排入黄**,本项目排放的生活污水纳入东****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是可行的,符合环保要求。项目无生产性废水外排,对周围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清洗废水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具有相应处理能力单位处理,不外排,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影响。项目制纯水产生的浓水及反冲洗水属于清净下水,直接排入雨水管网,不会对项目周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在采取隔声、减振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且建设项目厂界外50米范围内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则项目营运期间的生产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须设置专门的危废仓库暂存,并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交给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应分别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郑重承诺在项目运营期按环保相关要求做好废水、废气、噪声、固体废物的处理,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公示时间 2025-12-23
联系人 ****环境局寮步分局
联系电话 0769-****4788
通讯地址 **市寮步镇富兴路149号
初步审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有关技术导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见附件)等材料进行审查,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的审批意见。
备注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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