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处置评估结果公示
****国资委《关于优化省属监管企业资产评估管理有关规定》(川国资发[2024]17号)文件规定,资产评估项目应当履行公示程序。渝蓉公司委托**鹏****公司开展渝蓉高速废旧物资评估事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渝蓉高速报废废旧物资在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
本次评估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为:截止评估基准日2025年08月18日,****因资产处置涉及位于**市**县安乐村共计86项废旧物资,账面原值为 19,148,593.44 元,账面净值 17,245,323.58 元,市场价值评估结果为人民币586,740.00元(个位以下取整)(含税价)(大写人民币伍拾捌万陆仟柒佰肆拾元整),减值 16,658,583.58 元,减值率 96.60%。
按照资产评估管理规定,****物资处置评估项目经济行为决策或批准文件、评估机构选聘情况、评估机构及签字评估师资质证明、评估程序履行情况、评估报告摘要和特别事项说明、评估结果汇总表、评估资料查阅方式、反馈意见收集方式等内容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针对上述内容详见附件,如有异议,****经营部联系。
附件1.渝蓉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附件2.****公司废旧物资处置立项的批复
附件3.**川西****公司2025年-2027年资产评估项目服务合同
附件4.****因资产处置涉及位于**市**县安乐村共计86项废旧物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附件5.****因资产处置涉及位于**市**县安乐村共计86项废旧物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说明
**川西****公司
2025年12月23日
附件3.**川西****公司2025年-2027年资产评估项目服务合同.pdf
附件4.****因资产处置涉及位于**市**县安乐村共计86项废旧物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pdf
附件5.****因资产处置涉及位于**市**县安乐村共计86项废旧物资市场价值资产评估说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