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安宁市成杰物资经贸有限公司大庙地磷矿50万吨/年露天转地下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审批
云南-昆明-安宁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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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主题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5-12-23 18:52
名 称: ****环境局拟审批《****大庙地磷矿50万吨/年露天转地下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文号: 关键字: 环境,采矿,环评,公示
****环境局拟审批《****大庙地磷矿50万吨/年露天转地下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12-23 18:52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大庙地磷矿50万吨/年露天转地下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庙地磷矿50万吨/年露天转地下采矿工程

建设地点:****办事处****委员会好义村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公司

建设内容:**面积2.5624Km2,开采深度:2223-1850m,开采标高1850-2040m之间。采用地下开采方式,回采工艺为采准切割→回采出矿(铲装、外运)→采场通风→充填。开采规模50万吨/年,产品为磷矿原矿石(不破碎)。建设内容包括采矿工程、充填工程、排土场及配套的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

项目总投资32600万元,环保投资906.5万元。

二、项目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及施工机械、运输车辆排放的尾气、1#内排土场扬尘。

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排土场淋滤水、**巷道掘进过程中产生的矿井涌水、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3.噪声: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4.固体废弃物: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表土、废土石、建筑垃圾、生活垃圾。

5.生态环境:项目为露天转地下开采,项目工业场地建设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对占地范围内及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项目施工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施工废气主要采取洒水防尘和加盖篷布、运输车辆限速行驶等措施,施工扬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

2.废水:矿井涌水经沉淀池收集沉淀处理后输送至成杰450万t/a选矿厂回用于磨矿、浮选等工序,不外排。排土场淋滤水经拟建1200m3的淋滤水池收集后回用于晴天绿化、矿山道路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废水经临时集水池、沉淀池收集处理后回用于施工过程或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生活废水依托成杰大庙地450选厂已建生活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450选厂绿化,不外排。

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设备维护和管理。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即:昼间≤70dB(A),夜间≤55dB(A)。

4.固体废弃物:表土临时堆置于现有表土堆场,后期用于矿山复垦;废土石堆放至1#内排土场;建筑垃圾分类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运往指定地点合理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5.生态环境影响: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清理、场地平整、覆土,并通过播撒草籽、种植项目区周边自然分布乡土植物物种的方式进行植被恢复;工程在各工业场地区域设置景观绿化带。

三、项目运营期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

1.废气:运营期废气排放分为有组织排放和无组织排放两种方式,主要污染物为风井粉尘、运输扬尘、1#内排土场扬尘、充填制备站生产粉尘、其他废气。

2.废水: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充填制备站废水、井下排水、排土场淋滤水,初期雨水等。

3.土壤:运营期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途径为大气污染物沉降以及废水地面漫流、垂直入渗对土壤产生影响。

4.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地下开采及运输设备、地上辅助生产设备、运输车辆噪声。

5.固废:磷矿开采掘进的废土石、水处理站系统污泥、废布袋、机修固废(废矿物油)、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瓶、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生活垃圾,其中一般工业****处理站系统污泥,磷矿开采掘进的废土石、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污泥、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生活垃圾、废布袋;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HW49 900-047-49)、在线监测废液和废试剂瓶(HW08 900-214-08)。

6.环境风险:改建****公司负责,不在**及周围贮存爆破物资。本项目环境风险事故类型主要为①危险物质(次氯酸钠)泄漏事故;②充填制备系统尾砂及其浓缩溢流废水泄漏事故;③矿井涌水突增,污水处理站不能完全处理,污水直排事故;④排土场滑坡事故等。

(二)项目运营期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项目共设置1根排气筒,为15m高。

有组织废气:在充填制备站水泥仓顶部设置1套布袋除尘器,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DA001(15m)排气筒外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风井粉尘、运输扬尘、1#内排土场扬尘及车辆尾气、备用柴油发电机尾气。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依托成杰450万t/a选矿厂已建生活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洗车,不外排。

充填制备站废水:包括尾砂浓缩溢流废水、场地及设备、管道清洗废水,全部收集至成杰450万t/a选矿厂回用水池,回用于选厂磨矿、浮选工序,不外排。

1#内排土场淋滤水:经1#内排土场下游拟建有效容积1200m3的淋滤水池收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初期雨水:包括充填制备站初期雨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充填制备站位于成杰450万t/a选矿厂范围,初期雨水已纳入选厂初期雨水收集、处理范围。工业场地初期雨水经工业场地四周截排水沟收集至下游有效容积100m3的初期雨水池后输送至成杰450万t/a选矿厂回用水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磨矿、浮选等工段,不外排。

井下排水:井下排水包括矿井涌水、地下充填物料泌水(包含充填管道洗管废水)、地下开采废水。井下排水经管道输送****处理站处理,部分回用,回用不完部分外排。回用部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及《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导则》(GB/T41019-2021)中关于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的限值要求后,回用于450选厂绿化、矿山道路洒水降尘。回用不完的剩余废水达《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水标准且总磷≤0.15mg/L,化学需氧量≤13mg/L及《矿井水综合利用技术导则》(GB/T41019-2021)中关于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的限值要求后,经本次建设的长度为3198m的排水管**排至县街河。

地下水:①设置4个地下水跟踪监测井对水质、水位进行定期跟踪监测,尾砂充填过程中对每个采区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尾砂充填密封后对每个采区(共3个)地下水水质进行监测。②充填制备站、污水处理站等区域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充填制备站中的Φ15m浓密机、絮凝剂车间、事故池、生产供****处理站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充填制备站中的充填厂房等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充填制备站中的配电室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③尾砂充填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进行。④对地质勘查钻孔所揭穿的含水层应及时进行封堵。

3.土壤:源头控制、过程阻断、分区防控、应急响应措施,布设5个土壤跟踪监测点进行跟踪监测。

4.噪声:采用工艺先进、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震措施。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

一般固废:磷矿开采掘进的废土石井下回填,不出地表;水处理站系统污泥收集后送1#内排土场堆存;废布袋返回厂家再利用;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掏;餐厨垃圾、隔油池废油脂依托450选厂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依托450选厂暂存,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上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依托450选厂危废贮存库,集中收集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在线监测废液、废试剂瓶依托450选厂危废贮存库,暂存后由在线监测设施运维单位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6.环境风险:次氯酸钠采用专门的储罐储存,储罐区设置围堰并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充填制备站设置1座30m3事故池,一旦发生泄漏,充填物料收集至事故池暂存,待故障解除后返回充填制备系统回用。事故池重点防渗。

主采区设置水仓3条,地下水仓总有效容积6893m3,****处理站发生故障时可以储存约9h的井下排水。

排土场周边设置土质安全防护堤,对于不稳定区域,采用抗滑桩、挡土墙、锚索(杆)等进行加固。排土场周边设置截排水沟。排土场周围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标牌。

按规范进行管理,运行中规范操作。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备案。

四、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已依法开展了公众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信函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项目建设的意见看法。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大庙地磷矿50万吨/年露天转地下采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六、反馈方式

****环境局

Email:****@163.com

电话/传真:0871-****5789;0871-****9810(**市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区锦绣大街1号4号楼

邮编:6505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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