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溪镇垃圾中转站招租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和溪镇垃圾中转站招租项目,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和溪镇垃圾中转站招租项目
3.项目情况:和溪镇垃圾中转站位于和溪村柳畲,2017年5月验收投用,占地面积500平方米(含主体及室外面积),配备垂直式垃圾压缩技术及配套设备1套。
4.租赁用途:中标人应在垃圾中转站所有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违反正常经营范围及非法经营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中转站的经营需要满足相关部门的规定。
5.租金最低限价:人民币10000元/年。
6.租期:5年。
7.评标办法:最高价中标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等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等证明材料;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投标人为自然人投标的:
(1)男性须60周岁以下、女性须55周岁以下(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财****银行资信凭****银行流水或承诺函)等相关材料;
(3)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注:①投标人提交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指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3条关于自然人投标的特别说明),原件备查,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请于2025年12月24日至2025年12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时间,下同),在(**县**镇西环路(**村幸福园)4楼(******公司开标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无需提供,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公司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若为自然人无需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纸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份,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项目不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2月31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09:00 -10:00分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至(投标文件签收地点);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县**镇西环路(**村幸福园)4楼401室(******公司开标室)。标书代写
注:投标文件的递交需携带的材料: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出示身份证,并提交单位介绍信及加盖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为自然人需出示身份证,并提交加盖手印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1.开标时间:2025年12月31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2.开标地点:**县**镇西环路(**村幸福园)4楼401室(******公司开标室)。标书代写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国资采购平台(https://ygcg.****.com/)、****公告栏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市**县和溪镇乡府路6号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152****6506
代理机构:****
地址:**市**县**镇**豪园沿江店面2号
联系人:小谌
电话:189****0699
招投标监督机构:和****监管中心
公告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