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伊贝母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

审批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巩留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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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2-23

项目名称 **维吾尔自治区****县伊贝母原生境保护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县库尔德宁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05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李虎
联系人 曾洪寿 联系电话 181****6565
项目投资(万元) 1500 环保投资(万元) 9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0-30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 ****基地****基地)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建设****县伊贝母原生境保护点1500亩(包括核心区1000亩,缓冲区500亩)。建设围栏及警示、看护、防火排灌、温(网)室、种质**繁育圃、改建道路及必要的供电供水等工程设施,购置安装数据采集分析、通讯、实验分析、**监测与管护监控、巡护交通工具等设施设备。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产生的废气采取搅拌设施保持封闭、不定期的酒水措施后通过过降尘排放至指定区域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临时施工场地产生的生活废水采取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措施后通过沉淀池的沉淀排放至指定区域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生产废水采取临时施工场地临时沉淀池进行沉淀措施后通过沉淀池的沉淀排放至指定区域
固废 环保措施:
合理堆放建筑材料,垃圾及时清运到指定位置,不得随意倾倒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在建设过程中,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午休和夜间停止高噪声施工活动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中对周边绿化的破坏及时进行复垦复绿
承诺:**** 李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李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76。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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