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玄天湖景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二期)已由******委员会以企业投资备案证2304-500151-04-01-783109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区玄天湖景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该项目主要建****酒店、和大小会议室的室内装饰改造、室外附属工程改造。总装饰改造面积7010.81m2,其中酒店装饰改造面积5797.71m2,改造层数为地上2层;大会议室装饰改造面积501.02m2,改造层数为地上1层;小会议室装饰改造面积712.08m2,改造层数为地上2层。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原建筑及装饰拆除,室内装饰升级,外墙装饰改造,水电安装,智能化安装,燃气暖通安装,室外景观布置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000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157.518597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的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如下:
(1)本项目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范围内涉及的装修改造、配套设施、公共基础设施、配套景观、综合管网及水电气、等工作内容。
(2)本项目涉及的所有材料设备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直至综合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使用。
(3)实施过程管理中包含但不限于:负责配合招标人办理本项目各阶段的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直至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以上范围的全部内容以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政府采购工程:否。
****政府采购工程: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否,项目招标人属于国有企业,****政府采购法相关主体,不属于预算单位。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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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办事处**社区鹿角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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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市**区人和街道**大道中段5号1幢B1-6-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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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任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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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樊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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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 邮编: | 402560 | 邮编: | 610000 |
| 联系电话: | 153****3137 | 联系电话: | 152****3726 |
| 传真: | 传真: |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账号: | ||
| 监督部门: | ******委员会 | ||
| 电话: | 023-****61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