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士汽车零****公司新能源乘用车空气悬架项目(中欧厂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3日-2025年12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在公示期工作日内要求听证。
电话(传真):0531-****1030
电子信箱:jnhbjyuchenxi@jn.****.cn
通讯地址:****服务中心c311
邮编:2500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拟审批文件
(附件)
1
新能源乘用车空气悬架项目(中欧厂区)
**高新区
福士汽车零****公司
******公司
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等情况2附件.pdf